網友咨詢:
廣東省生態環境廳:
您好,關于我司進行生產線技術改造的情況如下:我司原有鎳金電鍍線1條,鍍銅線1條,化學沉銅線1條,銅錫電鍍線1條。
我司為了響應國家政策節能減排,于2018年計劃將手動鎳金電鍍線改造成自動鎳金電鍍線,將手動鍍銅線改造成自動鍍銅線。
改造后產能以及容積都變小。
自動鎳金電鍍線于2018年8月改造完成(至今未投入生產),自動鍍銅線于2020年改造完成(至今未投入生產)。
經查閱,根據《廣東省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名錄(2020年版)》的通知,我司屬于“三十、其他,改造項目-不涉及新增用地、不增加污染物排放種類和數量且基本不產生生態環境影響”。
綜上所述,我司想向貴廳咨詢:我司該改造(將手動鎳金電鍍線改造成自動鎳金電鍍線,將手動鍍銅線改造成自動鍍銅線)不進行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否可行。
如必須進行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,請貴廳將相關指引文件函復我司。
回復:
您好!按照《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》(粵辦函[2020]44號)、《廣東省實行環境影響評價重點管理的建設項目名錄(2020年版)》(粵環函[2020]109號),含電鍍工藝的建設項目應當嚴格落實環境影響評價管理要求,不納入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辦理的建設項目范圍。
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。
內容轉自:廣東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:2020-12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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