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友咨詢:
某市航道工程按內河Ⅲ級、通航 1000t 級船舶標準建設,工程內容包括疏浚工程、清礁工程、船閘工程、航標工程、護岸工程以及航道維護管理設施工程等,項目不跨地市行政區,不涉及航電樞紐,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碼頭。
根據《關于發布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名錄(2019年本)的通知》(粵環〔2019〕24號),“新建、擴建千噸級及以上航電樞紐項目”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審批,
綜上,該工程審批權限是否由地市生態環境局審批?
謝謝!
回復:
您好,根據描述,若船閘工程沒有發電功能,則該工程由地市級生態環境局審批。
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
內容轉自:廣東生態環境廳互動交流 回復時間:2020-12-2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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